关于废止《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征收标准的批复》、《关于调整我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批复》公开征求意见采纳结果的公示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8-12-26 17:17:00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:-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减税降负的有关精神,《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<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征收标准的批复>、<关于调整我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批复>意见的公告》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公示征求意见,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11月5日到2018年12月4日。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,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书面、邮件等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反馈意见及建议。
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
2018年12月26日